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玄幻魔法 > 血殿归来:傲娇女友有点萌 > 第二十五章 不是弟弟 三

第二十五章 不是弟弟 三(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不过到了睡觉时间,叶红还是将这个危险分子送到了叶非与陆是的房间。

翌日清晨看着自己怀中软成一团的小丫头,陆是表示对此很满意,然而陆是对女儿控的认知还是太低了,第二天叶弘就抗来了一块大木板,往两人的床中间一竖,敲敲打打半天,给钉在了中间,这下一张床形成了两个小隔间隔着两个孩子了!

陆是从未想过还有这种骚操作的,看着那块大木板整个人都不好了。

叶非心大,什么都不知道,抱着大木板一边,差点就高兴地围着它绕圈圈了“爸爸好厉害哎!这样我们就有两张床了!想睡哪边睡哪边!也不担心我把阿是踢下床了!”

陆是很心塞。他从来没有担心叶非会把自己踢下床好吗?!何况这个丫头最多也就是抱着自己睡罢了,根本没有将自己踢下床什么的。

这种心塞一直维持到早晨叶弘教他打拳,叶弘居然一下就看出了他的郁闷不乐,好奇了。

陆是这孩子一向是喜怒不形于色,开心难过都憋在肚子里的腹黑小孩子,可是今天居然一直抿着小嘴表示自己十分不愉快?!

总之不知道为什么,叶父看着这小子十分不平衡十分不开心的样子,心里诡异的平衡了,之前是之前,他想让两个孩子亲近一点,成为亲人,现在,不是叶弘自己多想,他总感觉这小子从这次一清醒,看着自家小闺女的眼神就不太对劲,而就算是小孩子,叶弘表示也要防着的!他大不了倾囊教授这小子所有东西,但是小非绝对不能让这小子叼走!

叶弘宁可自己女儿嫁给一个碌碌无为的莽夫,也不愿意她和这些危险的人物有什么关系。

“你今天走神的厉害。”叶弘拿着教棍,神色严肃。

陆是沉默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将自己那天听到的告诉叶弘。

叶弘沉默良久,人类所占领的地方由四塔三阁主管,陆是所描述的人里面,他也大概知道了是谁。

“放心吧,他不会成功的。那个老头也是有自己对头的。”

四塔三阁虽然都是人类血猎的势力,但是四塔之间一直都是对立的,三阁也不大和睦,都是分而治之,这也是为什么人类与吸血鬼的交锋之中一直处于下风的原因,没有一个势力能统治人类势力,当然血族也没有,不过血族对血统以及实力的崇拜与尊重是人类没有的,所以真正打起来根本不是血族的对手。

“师父不担心小非吗?”

叶弘看了陆是一眼,想了想,还是决定告诉他这些年自己和女儿在罗布镇呆着的“真正”

原因“你知道我的妻子是怎么死的吗?”

陆是摇头,他其实连这位什么时候有妻子都不知道,毕竟外界传言,他一直是孤家寡人。

“我的妻子是一个普通人,她是一个护士。”叶弘想到过世的妻子,眼底有柔光闪烁。连同刚硬的五官也变得柔和了起来。

“我当年是四塔之中最有天赋的血猎,三阁之中我不知道有没有比我优秀的,但是四塔之中绝对没有,二十岁的时候,我完成了猎杀三代种的任务,成就了千年来历史上最年轻的顶级血猎的名号,也是在那一年,认识了小非的母亲,她是一个小医院的护士,力气很大,是一个普通人,我受了重伤,在那家医院认识了她。”叶弘坐到秋千架上顺便示意陆是继续扎马步,陆是也很耿直,直接下了一个标准的马步。

“我的恩师东塔塔主知道我有了一个女朋友以后,让我与小非母亲分手,那个时候还是少年心性,想着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怎么肯。对恩师的命令我直接就忽视了,我想着在人类的地界上,我身为最年轻的顶级血猎总能护住自己的女人,她怀上小非的时候,我接到恩师女儿的求救信,那个时候小非已经五个月大了,她求着我不要走,可是我还是去了。

我一到东塔就被囚禁了,在两个月的囚禁生涯中我花了很大心思才知道,恩师有意让我与他的女儿在一起,他的女儿想出了这招调虎离山,我假意答应与她结婚,最后逃了。拼了命的赶回去。最后看见的,是小非母亲的尸体,小非,是遗腹子,是我亲自剖了她的肚子取出来的。”叶弘淡淡道“我也是圣血,小是。可是你看看圣血有什么用呢?”

“吸血鬼不是最可怕的,人心才是。我亲自剖了心爱的女人尸体才能救回我的女儿。而那些害死我女人的人却因为我的愚蠢和力量在我的保护之下活的安稳无比。”

陆是问道“那个老人,是你的恩师吗?”

叶弘嗯了一声“应该是他,至于另外一个男人,猜不到是谁了。这么了解我和小非,大概在暗中监视我们很久了。”

陆是忍不住问“您为什么要放过那个女人?”

叶弘摇了摇头“因为我是个懦夫啊,哪有那么多仇恨力量让我去给妻子报仇,我不仅放过了她,还放过了老师,自己带着女儿跑到这里来躲着了。所以,在这里躲着,是我最后的想法了,他也不会成功的。”

陆是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可是究竟是哪里,他不知道。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开局被殉刀,我是虎魄魔兵别挡我的长生路诡术复苏开局躺平,截胡五星女帝老婆别怀疑,你就是天命之子!开局99级道德经长生道种混沌冠冕我在霍格沃茨做卷王十都九曜八极七元六司五老争道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