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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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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沉重的话题,饭桌上又吵得火热,沈千秋喝了点酒,一边打着饱嗝一边给何栀讲宋平生之前干过的糗事。

“记得宋哥他之前在学校很受欢迎,回家的路上,突然看到一个女生向他表白,你知道他怎么回答的吗?他朝我挤眉弄眼,对那个女生说怕我不高兴。我当时就想着,我可去你的,你自己烂桃花多还非得拉我垫背,搞得我高中三年连个女朋友都没,一直是他名义上的绯闻男友。”

“还有一次,高一那会儿抓着他一起逃课,没想到他爬墙都不敢爬,害的我们磨磨唧唧地在那里站了很久,最后被领导发现还请了家长,他还有脸说,认为我这种逃课思想是非常不正确的,一定会帮我改邪归正,避免误入歧途,托他的福,我那天晚上屁股都要开花了。”

“还记得你刚来那会儿,他天天带着你去饭堂吃饭,抛弃了我们这几个兄弟,我死皮白赖地求着他带我一个,没想到他冷不防丁地就给我来一句:我之所以陪她去吃饭,防的就是你这种禽兽。我当时听到了该有多生气呀,差点就把他大卸八块了,要不是有人拦着我。”

“高一刚开学那一阵子,宋平生这二货可谓是名声大噪,不仅仅是我们高一级,连高二高三的学姐都能念出他的名字,学校的表白墙十条有八条是他的,居然还有人为了他在贴吧里面开撕,跟在他身边混呐,我可没少收到礼物和情书,都是让我帮忙转交的,我当时还纳闷了,这些人就这么注重外表?注重他这副好看的皮囊吗?这货可是缺少了一个有趣的灵魂啊!也就我正义凌然拯救了这个孩子,不然指不定变成了一个只会读书的书呆子。”

“高二的时候我们几个兄弟天天上篮球场打篮球,没想到这厮被高一的一个新生看上了,当众在篮球场表白,宋哥问她为什么喜欢他,学妹就回答说喜欢他在篮球场上英姿飒爽的身姿,结果这货愣是一个学期没有踏进篮球场半步。”

“还有就是他总能仗着这副出众的脸,讨得饭堂阿姨欢心,什么大鱼大肉都得给他多拿一点,到我们的时候像是得了帕金森一样,手一直抖,抖到只剩下汤汁。”

“你可别看他这副小身板,打起架来凶狠得很,连他爹妈都认不出来,放学那会儿,我们俩被几个小混混给堵住了,钱给了他们还是不放人,这二货比我还能耐,硬是把他们打个半死。”

“还有一回我带他上网吧打游戏,结果他给我杵在网吧上看了一晚上全英文的教学视频,你想象一下那个场面,一屋子的人都在打游戏厮杀,倒是这个二货静得跟个和尚一样,上了一晚上的课,害得我都没好意思打到通宵。”

“刚毕业那会儿有个同学聚会,我使劲地灌他酒, 最后他醉的一塌糊涂,稀里糊涂的就蹭到了坐在隔壁的女孩的手,结果那女孩还没有啥反应的时候,他的脸倒是红成了猴屁股,还使劲跟人家说对不起,对不起。当时我还认为,瞧他这出息,长着一张早恋的脸,却没想到也生了一副晚恋的性子。”

“跟他这种人做同学啊,就要充分准备好被虐的准备,活脱脱的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当时我觉得呀,跟他成为兄弟更是苦不堪言,一到考试成绩公布,那简直就是没活路啊,还有等他竞赛得奖的时候,我都没敢回家吃饭,得亏我最后还争气,不然高中一毕业直接得扫地出门了。”

“等到了上大学那会儿,兄弟间几个也不怎么联系了,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交到了不同的朋友,兜兜转转才发现,还是当初那几个人让自己感到踏实,跟兄弟经历过苦难,闯荡过人生,所以最后也回味无穷。当初做梦都想摆脱这位别人家的孩子,却在真正离开的时候,反倒有几分怀念。”

沈千秋把宋平生的黑料全都抖个干净,当事人在一旁听得脸越来越黑,就像夏天的乌云一样来得凶猛。

何栀反倒听得津津有味,有时候还会被逗得哈哈大笑,收到身旁男人的眼神,才乖乖闭上嘴巴。

“吃饭。”宋平生使劲给他夹菜,生怕这个人把他家底都给交代出来,虽然已经差不多了……

“我都吃饱了,再聊会儿。”沈千秋嘴里叼着牙签,慵懒地坐在椅子上,“小栀妹妹跟你在一起,总得要知根究底,我这不是帮着她了解你嘛,省的到时候说你骗婚。”

“我骗婚?”宋平生挑眉,“我能骗婚,那至少证明我还有个对象,那你这么多年……有机会骗婚吗?”

沈千秋:“……”

我可去你的。

单身犯法了吗?

我单身是阻碍你找女朋友了还是咋滴?

他居然敢讽刺我没有骗婚对象?

还是在大众场合,众目睽睽之下。

他似乎都能感受到邻桌低低的笑声。

他已经不想跟这个二傻子说话了,因为他一开口就戳他心窝,这种感觉可太痛苦了……

“高中三年我都没嫌弃你过得跟个苦行僧一样,现在美色当前,你反倒是嫌弃我来了。”沈千秋骂骂咧咧的,准备开始吐苦水了,“这么多年了我帮你挡过了多少烂桃花?我单了这么多年,你心里没个逼数?要不是你跟那些表白的人乱讲乱,我还稀罕跟你捆绑三年?我大学的时候活的跟神仙一样,身边的女孩子数不胜数,女朋友都交了好几个了,我都还没开口,你倒是跟我炫耀上了,切。”

沈千秋的老母亲可是十分放心让自家儿子跟宋平生交朋友,因为有这么出众的人混在身边,预防早恋啊,只要是个眼神正常的人,就不会看上他儿子,只要是个有智商的人,就会选外貌出众的宋平生。而且他这位朋友不仅外貌出众,家世和脑袋也好得出奇,智商够好也就算了,还那么自律,而且人品也好,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啊,简直就是璞玉浑金。自家儿子跟他做朋友,虽然并不能改掉生平那些坏性子,但是也总会学到点皮毛,不至于每天跟那些混混打架斗殴。

可是沈千秋就不这么认为了,托宋平生的福,这个初中三年都不安分的人,没想到高中这三年倒是痛改前非了。想当初刚跟宋平生做朋友的时候,他可是扬言要成功把宋平生改造为校园一哥,成为凉城的地痞流氓,只是没想到这三年,他没有变成校园一哥,反而学业有成,变成学霸一哥,摇身变成凉城一中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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